2010/9/15
尿液檢驗與毛髮檢驗 誰準
張耀仁
尿液檢驗是國內外毒品檢驗的主要方法,由於藥物會在體內代謝,在使用毒品三至四天後,可能呈陰性結果。毛髮檢體由於可如同錄影帶般,記錄下受檢者知用藥歷程,經數月甚至數年後仍可回溯檢驗,近年來已逐漸在國內興起,也常見於司法案件上。
然而,若是檢體皆來自同一個人,例如三個月前作的尿液檢驗與剛採下來的毛髮進行毛髮檢驗比對,尿液檢驗與毛髮檢驗到底誰準? 成了一個常被問到的有趣問題。在實務上,也是會發生尿液檢驗與毛髮檢驗,兩者結果不一致之情形。若假設兩者皆是使用氣相層析質譜分析法(GC/MS)得到最後檢驗結果,我們發現:若發生尿液檢驗陰性,毛髮檢驗陽性之情形,最常見之原因可能來至檢體時間代表性之差異。毛髮檢驗若以1-1.2㎝ 為一分析單位,可提供約一個月之長時間體內歷程,而尿液檢體只能提供採尿前三至四天內之短時間之體內歷程,所以此時毛髮時段寬多了,因此造成結果有所差異。另一可能因素是毛髮外部污染(external contamination),或稱的環境污染所造成的假陽性問題。毛髮外部污染通常發生在燃放毒品的娛樂場所中或週遭有人使用煙吸類毒品,導致毒品沾黏在非吸毒者的頭髮上。不過,毛髮在前處理過程中,會有清洗的過程,大多都可排除。然而,就目前所知,只有台灣較不盛行之古苛鹼毒品會發生無法清除之問題。
而若發生尿液檢驗陽性,毛髮檢驗陰性之情況,其可能因素就較多,包含:藥物使用量太少或毛髮檢測位置不正確;同時,也可能因為人為染、燙等處理可能造成藥物流失,使毛髮檢驗呈現陰性之結果。人為處理造成假陰性之問題,未來希望能以代謝體學(metabolomic)方法,找到毛髮中存在之適當代謝物作為標誌,作為檢體真實性(specimen validation)之判斷標準。當發生過度的人為處理時,毛髮檢體將被判定為無效檢體,解決檢體作假之問題。
對剛使用的藥物,尿液檢驗其實是較好的。一方面,由於尿液檢體中藥物濃度較毛髮中高出許多,測量容易;另一方面,毛髮檢驗要等到毛髮至毛曩長至頭皮(約一周左右),才能採樣檢驗。不過,尿液檢驗常在藥物代謝末期或有共同代謝物情形下,不容易清晰判斷出真正使用之藥物,此時毛髮檢驗對於使用何種藥物的鑑定,其實是比較準的。例如,在代謝末期測得之嗎啡,常不足以判定是因使用某些感冒用藥所致或使用海洛因毒品;又如,測得安非他命化合物,雖大多數是因為使用甲基安非他命毒品所致,但有時真的無法排除是否因clobenrorex等之類安非他命藥物所致。諸如這些困擾,毛髮檢驗極易作出正確判斷,因為毛髮中測得之原態藥物常大於代謝物。 總之,天底下沒有絕對完美的檢驗方法,唯有知道各種檢測之利弊,善用其優點,以其他方法彌補其缺失,才是上策。因此善用尿液檢驗和毛髮檢驗之優點,互相搭配,才是達成最佳的毒品檢驗。